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,10月13日 ,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652/QD-BCT号公告,对原产于中国、印度 、印度尼西亚、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(越南语:sn phm si dài làm t polyeser)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,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,具体如下:中国涉案产品税率为3.36%—17.45%、印度税率为54.90% 、印度尼西亚税率为21.94%、马来西亚税率为21.45%。措施自2026年10月16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五年 。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5402.33.〖拾〗、 5402.33.90、5402.46.〖拾〗 、 5402.46.90、5402.47.10和5402.47.90。

2020年4月6日,越南对进口自中国、印度 、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调查。2021年10月13日,越南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,正式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,其中,中国涉案产品的税率为3.36%—17.45% 。2025年10月16日 ,越南对上述四国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。
(文章来源:界面新闻)